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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理工学院校园基本建设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14日 09:20  浏览次数:

荆楚理工学院校园基本

建设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办法

荆理工办〔2014〕10号

为加强学校建设工程施工进度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项目,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各部门职责

1.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工程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监理单位审核、审批施工进度计划,代表学校监督计划执行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3.施工单位依据合同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二、 进度控制管理

1.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及时报监理审批。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工程管理部门要审核经监理批准的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审核内容主要为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目标,施工人员、技术、机具是否满足,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

2.以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监理单位应合理制定控制性工程施工计划,避免控制性工程影响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

3.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网络对比图,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4.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工程管理部门要及时检查工程进度情况,深入一线,掌握一手资料,提出合理化建议,检查、督促进度计划的实施。

5.监理每周组织召开例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必须参加,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6.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给予处罚。

7.施工单位要及时提交建设单位供材计划,并考虑招标周期和供货周期。建设单位要根据供材计划及时进行材料招标,确保材料供应及时。

8.施工单位自购材料要及时向材料科提交样品,材料科要及时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市场调研,确定材料品牌,及时进行确认,及时审批材料价格。

9.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工程管理部门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三、工作要求

1.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依据学校的工作安排,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整个项目的进度计划,预留合理的施工工期,避免抢工期的现象。

2.审核、检查、督促施工进度,要提倡科学性,防止主观、武断、片面的瞎指挥。

3.施工进度管理必须以保证施工质量为前提,坚决杜绝以抢赶工期为由,放松或牺牲工程质量的现象发生。

四、奖惩办法

1.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明确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惩罚措施。

2.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赔偿办法向施工单位收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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